序号 | 名称 | 检查内容 | 检查对象范围 | 牵头处室 | 抽查时间 |
1 | 对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| 取水手续是否合法有效;取水水源是否符合批复要求;取水工程或设施是否与批复一致;取水用途是否与批复一致;取水、退水地点及退水方式、退水量是否与批复一致;是否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,并落实计量管理规定;是否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 | 已批复的用水户 | 水资源科 | 2026年 6-11月 |
2 | 对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|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;安全生产投入情况;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;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制定、执行情况;安全教育培训情况;劳动防护用品配备、使用管理情况;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;安全设备管理情况;危险作业管理情况;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;应急管理情况;生产经营项目、场所、设备发包、出租情况。 | 全市小水电生产经营单位 | 农村水利 水电科 | 2026年 3-11月 |
3 |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(不含河道采砂)的行政检查 | 是否越权审批、超类别审批;是否符合岸线功能分区管控要求;是否按照批复实施;是否未经批准设置临时建(构)筑物;是否非法倾倒弃渣、垃圾;是否落实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;是否按规定编制防汛预案;是否存在其他未批先动或可能影响防洪安全问题;现场监管是否落实。 |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(不含河道采砂)的单位 | 河湖管理科 | 2026年 3-11月 |
4 |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| 是否越权审批、超类别审批;是否符合岸线功能分区管控要求;是否按照批复实施;是否未经批准设置临时建(构)筑物;是否非法倾倒弃渣、垃圾;是否落实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;是否按规定编制防汛预案;是否存在其他未批先建或可能影响防洪安全问题;现场监管是否落实。 |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| 河湖管理科 | 2026年 3-11月 |
5 | 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| 采砂现场是否落实砂石采运管理单等现场监管制度;有无不按批准的采砂作业方式和范围采砂行为;采砂单位是否按照河道治理与采砂管控年度实施方案要求治理河道,是否在汛前将采砂机械设备撤出河道管理范围;堆砂场设置是否符合要求,是否存在河道采砂弃碴乱堆放情况。 | 河道采砂许可办证企业 | 河湖管理科 | 2026年 5-11月 |
6 | 对围垦河道审批的后续监管 | 围垦河道方案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。 | 已批复的围垦河道项目 | 河湖管理科 | 2026年 5-11月 |
7 | 对省级水利风景区设立的后续监管 | 对省级水利风景区的基本条件、水域及其岸线保护、管理与服务进行复核。 | 已设立的省级水利风景区 | 河湖管理科 | 2026年 5-11月 |
8 |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行政检查 | 是否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后续设计,表土剥离、保存和利用,取、弃土(包括渣、石、砂、矸石、尾矿等)场选址及防护,水土保持措施,水土保持监测、监理等;是否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;是否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。 | 已批复的省管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单位 | 水土保持与水库移民科 | 2026年 5-11月 |
9 | 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| 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拨付、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查看是否按照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实施。 | 有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单位 | 水土保持与水库移民科 | 2026年 5-11月 |
10 | 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 | 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;防汛抗旱预案修编情况;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情况;防汛抢险和抗旱服务队伍及物资储备情况;防汛抗旱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;城市防洪排涝准备工作情况;其他依法应当监督的内容。 | 蓄滞洪区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| 水旱灾害防御科 | 2026年 4-10月 |
11 | 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| 是否存在超计划(超定额)用水情况;是否分水源、分用途,分别安装用水计量设施;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设项目是否配套建设节水设施,并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;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、工艺、设备和产品;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时,是否存在应当使用而未使用或使用量未达到指标要求的情况;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冷却水、空调冷却水、锅炉冷凝水是否回收利用;国家或省要求开展的节约用水方面其他检查内容。 | 用水企业 | 水资源科 | 2026年 3-11月 |
12 | 对危害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 | 是否存在危害配套工程运行安全行为;配套工程运行机构落实配套工程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情况。 | 危害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安全的单位 |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科 | 2026年 3-11月 |
13 | 对穿跨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| 中线干线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并及时公开穿跨邻接项目管理规定、技术要求和办事指南情况;对穿跨邻接项目前期工作有关报告及文件提出意见情况;与穿跨邻接项目建管单位签订建设和运行阶段的相关协议情况;对穿跨邻接项目监测、检查等管理工作情况;参加穿跨邻接项目竣工验收情况。是否存在违规实施穿跨邻接项目情况。 | 穿跨邻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项目 | 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科 | 2026年 3-11月 |
14 | 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|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,重点核查各方安全责任落实、管理制度健全及安全投入保障情况。聚焦风险分级管控、隐患排查闭环治理,严查高处、有限空间、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控。同时检查安全培训教育、应急预案及物资储备、值班值守落实,紧盯工程建设、运行管护关键环节,及时整治突出安全问题,筑牢水利安全防线。 | 水利行业各生产经营及工程建设运行单位 | 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| 2026年 1-12月 |